1. 首页 > 财务管理 > 差旅报销

吉林省差旅费报销标准

吉林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具体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几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 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从严控制,只有在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情况下,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 副省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
  • 住宿标准:副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 根据当前省内外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各级别人员省内和省外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 出差入住定点饭店的住宿费价格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 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伙食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公杂费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市内交通、通讯等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
  •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主要费用外,还有一些其他规定需要遵守:

  •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

以上就是吉林省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详细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同时规范差旅费管理,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声明:本文网友投稿,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鲸选型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