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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差旅费报销标准

以下是关于重庆市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重庆市的公务人员出差时的费用报销。
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这些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可以凭据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二、交通工具等级

出差人员需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具体规定如下:

  • 火车:硬席(硬坐、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
  • 飞机: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校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住宿标准

住宿标准根据职务级别和地区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 副校级及以上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 住宿费凭据报销,但必须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例如,市外省会城市的住宿费限额为180元,一般地区的限额为150元;区外市内,重庆主城区的住宿费限额为150元,一般地区的限额为120元。

四、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如下:

  • 在重庆市内(不含涪陵区)及区县城区,每人每天的标准为80元。
  • 在重庆市主城区外的区、县(不含涪陵),每人每天的标准为100元。

五、公杂费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补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 在重庆市内(不含涪陵区)及区县城区,每人每天的标准为40元。

六、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主要规定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充规定,例如:

  • 工作人员到镇、乡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
  • 工作人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
  • 工作人员出差,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补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如果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七、报销流程

为了确保差旅费报销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流程:

  1. 提供合法的票据,包括住宿票据、交通票据等。
  2. 填报“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内容包括姓名、前往地点及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任务、出差时间、领导签批。
  3. 如有参加会议的,需加附领导签批的会议通知单。
  4. 填写差旅报销单,内容包括姓名、出差日期、出差天数、出差事由、起止地点、起止日期、车船费、住宿费及其他。
  5. 提交统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提交财务复核。
  6. 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差旅报销单”报经公司领导签批。
  7. 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核算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字、负责人签字。
  8. 提交财务报账。

以上就是重庆市差旅费报销的主要规定和流程。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参考最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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