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具体如下:
住宿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地区的差异进行了详细规定:
- 副省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
- 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 处级人员:
- 到省外出差:每人每天240元。
- 到省内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大理、丽江、迪庆和西双版纳州)出差:每人每天240元。
- 到省内二类地区(其他11个州市)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 处级以下人员:
- 到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
- 到省内一类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50元。
- 到省内二类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伙食补助费标准
- 出差人员伙食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不再区分省内、省外。
-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其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开支;会议不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 到基层实习、锻炼、各种工作队以及挂职锻炼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1年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2元;学习1月以上1年以内的(含1年),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
其他费用标准
-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费用。
- 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包括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
- 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 杂费:包括行李托运、订票费等费用。
报销流程
- 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人员需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的发票、车票等票据。
- 直属上级审查:报销单需要经过直属上级的审查。
- 分管领导核准:审查通过后,需要由分管领导进行核准。
- 财务人员审核:财务人员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
- 出纳结算付款:审核通过后,由出纳人员进行结算并付款,完成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 预算控制: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不得开支。
- 事前申请: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 临时增加行程: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需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 票据合法性:报销时需提供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 超标处理:对于在出差中超过报销标准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以上就是云南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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