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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差旅费报销标准

河南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具体如下:
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的定义和报销范围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二、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报销标准

学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凭有效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如下:

交通工具 厅局级、正高 其余人员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同上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三等舱 同上
飞机 经济舱(含高端经济舱凭据报销) 同上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按公里计价出租车) 未按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同上

出差人员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工作人员乘坐飞机出行,需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推进公务机票购买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购买政府采购优惠机票。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2. 住宿费报销标准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2,也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行政政法司子网站(xzzf.mof.gov.cn )政策发布栏查询。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除接待单位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

四、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支出。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含往返驻地到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相关的费用支出。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或租车出行)的,应如实申报,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五、报销管理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按报销审批权限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六、其他规定

赴省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域市出差,执行财政赴省外其他城市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当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查询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外网。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制度。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以上就是河南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具体内容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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