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为规范差旅费管理,出台了相关政策。其目的在于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同时加强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和违规行为。政策的制定参照了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了成都市的实际情况。 例如,《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指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同时规定了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政策还强调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成都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则
成都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则对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报销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交通费用方面,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如乘坐火车,连续乘车超过 6 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 1 份),凭据报销。 在住宿费用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住宿标准为副省级人员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对于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 50 元。
成都市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成都市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但也有自身的特点。 例如,有的企业规定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往返机场/酒店应选用最经济的路线和交通方式。特殊情况需乘飞机的,须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需附上机票、登机牌。飞机票的购买原则上应通过公司指定的机票代理商购买。无特别理由,不应购买全价。 在住宿标准方面,根据地区和职级确定不同的最高住宿标准,如 A 类地区总监及以上人员 500 元,其他人员 300 元。 在出差补贴方面,公司出差人员的餐补,不分途中和住勤,A 类地区每人每天补贴 100 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 60 元,补贴需提供出差当地发票,如未能提供发票,则作为个人补贴计入当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成都市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各项事宜进行了规范。 在交通工具乘坐方面,明确了不同级别人员的乘坐标准,如副省级人员可乘坐软席(软座、软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正副厅(局)级人员等可乘坐软席(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则乘坐硬席(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在住宿费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定点饭店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 在伙食补助费方面,出差人员在我市中心城区境内执行公务不补助伙食费;到我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执行公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 20 元。
成都市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成都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解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差旅费的组成内容:办法规定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中较大的调整是取消了公杂费,代之以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明确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为城市间交通费。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住宿费:仅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利用居住的饭店发生的洗衣费、夜宵费原则上不应包含在内。
伙食补助费: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机关差旅费不实行餐费报销,只能实行伙食补助,但企业无类似限制。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有一定的包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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